发信人: RainbowWay (为大梦想存在|贴心), 信区: MOTSS
标 题: 色流:直男变成GAY是个弥天大谎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Oct 31 19:29:56 2013), 站内

有些谎言是不攻自破的,比如关于性取向。
同性恋是后天养成的吗?同性恋是可以后天养成的吗?同性恋是怎样养成的?这个问题长久以来恐怕一直困扰着许多人。无论是同性恋支持者,还是恐同分子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往往观点闪烁其辞,模棱两可。那么,真相到底是如何的呢?

  其实,这个问题是很微妙的,因为任何“是”或者“否”的回答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造成理论地震。

  一方面,如果回答同性恋性倾向是完全天生的,受先天因素影响,无法“后天养成”,那么恐同分子们会大为不满:他们坚持同性恋是罪恶,而罪恶不会是天生的,没有人天生就是戴罪之人,这是他们所有观点的基础。

  可是回头看另一方面,如果回答同性恋性倾向是受后天影响的而“养成”的,那么既然可以“养成”同性恋,那么以此类推,也可以“养成”异性恋,这事实上是同样一件事情。 也就是说现在那么多“纠正同性恋,治疗同性恋”的理论基础是正确可行的,这自然会触动同性恋人群与平权团体的神经,因为事实证明,迄今为止任何试图改变个人性取向的努力都是徒劳的。

  那么,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同性恋到底是不是后天养成的?我们究竟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的回答很简单。性取向完全是先天因素形成的,不可能后天养成。而可以后天“养成”的,是异性恋的同性性行为,并不是同性恋性取向。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但很容易混淆的概念,并且性取向与性行为本身关系不大。你如果是异性恋,拥有对针对异性的性取向, 那么你完全可以在某些特殊环境下,或在个体区别的情况下与同性发生性关系,反之同性恋亦然。例如,在监狱,寺庙,军队存在的同性性侵犯案件,这些罪犯并不是同性恋,而只是跟随身体的性快感指引,而不拒绝同性性活动的异性恋罢了。诸如此类的还有比如拍摄GV的色情片男优,为了金钱利益的原因他们也会乐于与同性发生性关系。

  我说过,人类性活动的唯一目的就是追求性快感,而对具体性活动参与的对象要求不大。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双手、充气娃娃、器械,只要让身体最大程度享受快感与愉悦,这些都无所谓。无论军队中监狱里喜欢淫乱的主角,或者Coat公司镜头前挥汗如雨的男演员,他们的同性性行为并不能证明他们“养成”了同性恋,而不过是“养成”了同性性行为罢了。

  恐同分子们所坚持反对的“养成”同性恋,其反对的评判标准就是指:跟同性发生性关系就称之为同性恋,与异性发生性关系就称之为异性恋。这是彻头彻尾由于无知所引起混淆概念,偷换概念。个人性行为模式与他的性取向并无必然联系,而性取向更是无法后天“养成”的。

  最后再多句嘴:就算恐同分子真正认识到,自己反对的不过是热衷于同性性活动的异性恋们,与他们“糜烂的生活方式”, 你们又有什么资格对别人享受性生活的私人生活与基本人权指手画脚呢?这个社会的根本问题,其实不是缺少保卫地球的超人,而是吃饱了撑的,爱乱管闲事山寨超人,太多太多。(文/色流)



--
※ 修改:·RainbowWay 于 Oct 31 23:26:50 2013 修改本文·[FROM: 211.140.18.*]
※ 来源:·水木社区 newsmth.net·[FROM: 211.9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