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irbusforu (airbus4u), 信区: Law
标 题: 向“医院过度检查”宣战!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Oct 27 12:45:18 2014), 站内

事件经过:
时间:14年10月23日下午
地点:北京西直门的人民医院一楼
过程:当天下午,我不小心头部撞了一下,头部局部4平方厘米有淤肿,但是,我整个人很清醒很正常,没有任何不适,但是,为了安全起见,我去西直门的人民医院看急诊,值班医生很热心,帮我消毒处理,然后打针(破伤风),开药和检查单子,我当时就提出,我要准备要小孩,能吃药吗?他说没问题。关于CT检查,我说,需要做CT吗?他说最好做一个,我说我没做过,他还笑着说,那就做一次吧。于是,我就没动脑子,按医生的指示进行检查,做了CT,在做CT一半的时候,我就觉得头部不舒服,但是,我没敢动,我闭着眼,我不知道我和机器处于什么状态,于是坚持做完了。
回家后,我就觉得头部不舒服,头疼,晚上睡眠不好,视力明显减弱。一直持续3天,周一(10月27日)才有所好转。
但是,经过我自己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得知,做CT后,6个月后才能怀孕,我非常懊恼(真TM白痴)。一次不必要的CT检查,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我需要讨个说法。也要代表所有经受过过度检查的受害人讨个说法。

我的疑问和诉求:
1、我已经告诉医生,我要小孩,为何医生还要让我吃抗生素药(头孢),做CT ?
2、我当时的情况(头脑清醒,没有任何不适),需要做CT吗?必要吗?
3、因为做CT检查,CT机对的被检查人员的伤害就是合理的吗?医院和CT商家是否有责任?比如改进技术,减少伤害?
4、后续,如果我因此脑补受损,并且因为X射线的伤害,导致不育,染色体病变,基因变异等问题,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请法律系和法律界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我该如何打这个官司?胜算几何?

airbus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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