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lbupt (幸运石), 信区: AutoWorld
标 题: 被电动车追尾后被认定全责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Sep 26 23:36:23 2014), 站内

今天早高峰,阜成路辅路西向东方向,那辅路双车道宽,路边有收费停车位,我自西向东行驶,突然绿化带窜出一个只狗,我急忙刹车,后面一辆电动车撞了上来,撞碎右后灯划伤右后翼子板后,电动车倒在右后轮右方,骑电动车的右小手指指甲盖受伤流血。电动车驾驶员自己称述是想从右后方超车,电动车是花店送花的,车上带有一束玫瑰花和一盒巧克力(号称价值1000元)。停车、双闪、三角标伺候、拍照,对方不私了(看她打工的,本想各回各家的),遂报警。
报警后,交警说这条路是自行车道,机动车全责。理论无果之后只能接受,后带电动车驾驶人去看手指甲,空军总医院大夫说直接创可贴解决就行,在伤者要求下进行了消毒包扎,还打了破伤风开了头胞消炎药。我垫付了治疗费170余元。
本以为,认倒霉,大不了再赔她花钱巧克力钱就算了。在电动车驾驶人打了一系列电话之后,提出要么让我给她找个人替她上班,要么我赔偿她一个月工资5000元,此外还要赔巧克力和花和电动车。我就带她去人保理赔中心,让人伤理赔员告诉她如何办后续事宜,并告诉她,我没钱,如对理赔不满尽可去法院告我。
后来,定损以后我去4S修车(右后灯报废,后包围和右后翼子板要钣金喷漆,悲催的,4s小哥说估计要节后才能修好了),对方来电话说两三天后要换药,让我开车去陪她,我说那几十块的换药费你先垫付,留好票据就行,我车新车不到半年就被你个小火箭撞成这样在修,我出门还公交呢。结果,对方说我撞了人我就不管了(原话)。
当时,从4S出来,在等公交的我听了这话百感交集。
问题1如果这样,是否只有法院见了?
问题2我的车险如果人伤不结案是否无法理赔?
希望版上的筒子们引以为戒,走阜成路辅路小心些。另,在地上没有标示的情况下如何区分自行车道与机动车道,并且,如有我做得不当之处,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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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glbupt 于 Sep 26 23:49:50 2014 修改本文·[FROM: 114.25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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