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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法官助理系列之浮雕人物考之二:沈家本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May 6 11:46:54 2014), 站内

但凡法学科班出身的人,应该都认识沈家本,中国法制史这一门课程里一定会提到他,他在我们法院的浮雕上,和王安石并列,今天就“考据”下沈家本。

沈家本生于1840年,家乡是浙江省湖州市归安县,父亲沈丙莹在他5岁的时候考上了公务员(中进士),分到最高人民法院(刑部)工作,他也就随父亲到了北京生活。沈丙莹在北京做公务员,就像今天北京的公务员一样,工资很低,但是也算有脸面,老家湖州还有些地,都收租,所以也能维持一家人在北京的开销。沈家本从5岁到19岁,一直都在北京受到了良好的基础教育,19岁这一年,变故发生了,由于沈丙莹的性格,在最高法院工作不顺,被外放了。其实如果去个好一些的地方,外放未免不好,比如去江苏做个市长(知府),因为北京公务员的工资是主要靠中央财政拨款,那么中央必须要拉平富裕地区和贫穷地区的差别,但如果是在地方,地方公务员的收入和地方的财政挂钩,如果地方财政好,那么公务员的工资也就好啦。可是,谁叫沈丙莹是勾心斗角失败被外放的呢?他被外放到了贵州安顺和铜仁做市长(知府),放到今天,我相信贵州安顺的公务员工资也不会高到哪里去,铜仁的公务员工资能高一些,那是因为现在有茅台酒,可是在当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可想而知。不过,要是沈丙莹人品差一点,道德水平低下一点,贪污一下应该也收入不错,可是偏偏他刚直不阿,弄得沈家本和母亲在北京日子相当难过,仅靠老家湖州的地租生活。到了沈家本22岁的时候,鸦片战争影响到了湖州老家的农业生产,没有地租收入,在北京过不下去了,于是他和母亲一起从北京到贵州找父亲。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正是沈家本这一次的一路向西向南,眼见各种起义、斗争、饥饿、贫穷,重新塑造了他的“三观”,激励他以后都孜孜不倦为国奋斗,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世界,这些,都有沈家本的诗文为证。

最终,沈丙莹还是被公务员体系所放弃了,他被弹劾回乡,惨淡收场。临走前,依靠自己在最高院任职多年,面见了一次慈禧,最终把自己的儿子沈家本塞到了公务员体系里,所以史书就记载,“禀承父学,以父荫补入刑部”,当然,这是个“临时工”,或者说“合同工”,清朝的公务员还是要考,于是沈家本一直不停的考试,一直到他43岁(1883年)才“转正”。放到今天,这样的人估计在网络上应该被称为“官二代”了吧,只不过今天的公务员的一般岗位,只要35岁以下的青年。

沈家本从24岁开始在最高人民法院(刑部)工作,一开始是为了赚钱生活,可是这一工作,就没时间看书准备考试了,所以才导致之后考了那么多年才上。他先后担任郎中(一般法官)、奉天司主稿兼秋审处坐办(最高院死刑复核处负责人)、律例馆帮办提调、协理提调(最高院研究室一般职员、副主任),他工作期间,中央多次考核(京察),他都是一等,可等到他真正考进公务员体系了,又不给他提级别,工资也没见长,没办法,太多人资历太老,太多人在等着级别和岗位,为此他还是很郁闷的。于是,只能另谋其他方法。等到他53岁的时候,终于有机会到地方挂职了(外放),他做了天津市市长(天津府知府),4年后又调任保定市市长(保定府知府),一到任就主持保定公务员考试(郡试),身边变了,不变的是一贯的鄙夷的态度。他在天津、保定任职期间,发挥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老道的特长,办了天津“望海楼”案件、郑国锦谋杀刘明案件、保定法国教堂土地房屋纠纷案件而成名,最终于60岁得到提拔,当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直隶按察使),本来是要提他做山西高远院长的,由于八国联军控告问题,留置北京一段时间,八国联军不仅翻出他以前办的案件挑刺,还说他力挺儿子当参与义和团谋反,他据理力争,最终不了了之,但是其他北京的官员都因各种各样的理由被关、被杀。这里看出我们的这个清政府够无能的了,体制内官员的任留还要外国人来掺和,放在今天都不可想象的。我们去干预美国第八区巡回法院的大法官留任试试,绝对被看成个神经病。清政府看他是个人才,就不让他去山西了,直接留任京官。但当时慈禧要逃跑呀,于是让沈家本先去了西安等着,到了西安,他又看到了自己的旧同事,一个一个不是被清政府猜忌而刺死,就是被外国人设各种陷阱害死,悲愤交加。最后慈禧还是回到了北京,沈家本也跟着回来了,无奈回到北京清政府想任命个人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刑部侍郎、尚书)都没有(人才都悲愤而死了),刑部又是个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地方,所以只能用沈家本了,从此,沈家本在这个岗位上做了10年,也就是他人生最辉煌的十年。

由于沈家本前半辈子被科举(公务员考试)所累,所以他并不沉迷于传统国学文化,而积极吸取外来元素。在最高院(刑部)当一把手时,有钱了,先买房子做场所(修律馆),然后请人翻译外国法律,短短几年间翻译了63部法律,并且修律馆里翻译人员的工资比管理人员的工资高很多,为此还被张之洞等人弹劾。翻译多部外国法律之后,他发现日本的法律比较适合中国的国情,于是又请了日本法学家帮助制定了《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这些法律有的还没有来得及施行,清政府就倒台了,但可想而知,在一个满是守旧思想的少数民族统治的政权下制定这些法律有多么的困难,要不是外国势力紧紧相逼,这些法律根本就制定不出来。就连刑部的老同事,都称沈家本搞诉讼法,制定审理案件的期限,妨碍办案,今天看这是多么无知和愚昧啊。

另外,沈家本还以一己之力,开办了京师法律学堂,这是各大政法院校的始祖啊,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如果历史能一直顺利的这样发展,也许今天我们的法制能够更加昌明,很遗憾,清政府不仅不甘落寞,卷土重来,然后中华民国建立,可初期却政局不稳,沈家本只能回乡闭门研究,自娱自乐。我们一直都说袁世凯是奸人,但从袁世凯当总统的时候想请沈家本当司法部部长来看,至少袁世凯不是个草包,还知道沈家本的能耐,而清政府复辟的时候,确确实实是将沈家本排除在体制外了,我能说他们无知得可爱,愚昧得无能么?

无论工作多忙,沈家本都没有忘记治学,他编了考证历代典章、司法制度的《枕碧楼偶存稿》《枕碧楼丛书》、《历代刑法考》、《汉律摭遗》等作品,成为中国法制史专业的必读书目。

最终,沈家本在忧国忧民的思虑中过世了,他与王安石死时不同,如果说王安石死时忧患的是政权统治的稳定,而沈家本死的时候忧患的是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眼界和高度明显不一样。历史上,中华民族能受到如此远道而来的西方国家的威胁也就仅此一次了,内忧外患,时时鞭策着沈家本努力工作,试图建立一套新的体系——法制体系来救国。据后人考证,沈家本73岁的一生,阅读量相当相当的大,至今无人能够匹敌,各种文章考证的书籍,也都可以称得上是“参考古今,博稽中外”。这有点像我读过的一些今天有名的知识产权法的论著,都是旁征博引,不一而足。同时,他治学严谨,孜孜不倦,这也是今天各种阶层的人应当学习的品质。

最后,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认为我们都应当意识到沈家本要修律、建立法律体系的目的。他是想将司法过程中的体现出来的个人智慧通过制度转化为集体智慧,让整个社会都享受到通过这种集体智慧所带来的安全感。沈家本在天津、保定时办案已经成名,撰写的公文也水平颇高,但他并不满足于此,之后待他拥有一定资源后,他不遗余力地组织人员翻译法律、制定法律、办政法院校,就是为了将高明的司法智慧向更多更广的人传播。今天我们的司法确实是存在很多问题,但是要想想,40年前的那场革命可以在大庭广众下打死人却没有任何后果,30年前拍的电影里地主还可以随意杀长工,今天呢?我相信这种情况少之又少了吧?法律这门学科确实是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完美的看待社会的视角,所以整个社会随之而发展。而我们的司法体系,正是前人智慧渗透到整个社会的产物,所以那些整天发泄不满情绪的人,我想请你回答:你能设计出一个更完美的制度么?如果不能,就请你相信我们的司法!


附:1,基于王安石一文中各种官职的错误,本文中亦不可避免,望各位纠错。
2,法官助理系列文章首发于我的微信公众平台 lawclerk(法官助理),求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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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就是苦b学了法律!!!
企鹅控,留学梦,无奈天朝是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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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Yxchai 于 May 7 08:49:30 2014 修改本文·[FROM: 218.7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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