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asuan (大蒜|水木屌丝第一,帝都卢瑟无双), 信区: Age
标 题: 3月话题@最后的浪漫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Mar 31 23:57:25 2013), 站内
这个话题终于拖到了3月最后一个夜晚的最后一个小时。
我听着周杰伦和林志炫的烟花易冷,努力翻捡着前三十年中能够读取的回忆,试图找一点现在想起来还能觉得惊喜的东西,就当那是所谓的浪漫——沉甸甸的亲情,温暖的友情,以及贫瘠的爱情。
一个喜欢安静却又耐不住寂寞的人,往往有些藏在心里的东西会像病毒一样潜伏着,偶尔发作出来烧到四十度,却又从来不打针吃药自己扛着慢慢好。有些话宁肯在肚子里烂掉,有些人宁肯在持续的失眠中忘掉,想起来的时候就会用大把大把的夜晚,熬去光阴,不要见梦里金风玉露的模样。于是他有限的一生里,就重复着这样的滋生和腐烂,一遍遍收割着春天的草,如果再没有一棵树能长起来。
很遗憾,我没有那棵树。草丛里寻只蚂蚱,捡块石子,就是阳光下的全部。
一、一棵树
那年我八岁。八岁时我家还住在那座古老的平房中,老屋后是一个小小的园子。墙角是杂草,中间是几畦蔬菜。每到正午日头落下来,热辣辣的空气中一股焦渴的味道。
植树节植树的时候我捡到一棵树苗,老师们都说活不成啦扔掉吧。我把它带回家,栽在屋后的园子里,一天天的浇水,居然活了过来。
它一天天长大,我能感受到它快活的气息。在我单调而不懂事的童年,它是我最忠诚的伙伴。那个园子成了它的家。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它开始抽枝发芽,开始招摇葱嫩嫩的叶子,开始呼朋引伴,招蜂惹蝶,还唤了几个知了吹拉弹唱。
我和它一样快活,第二年我拿了三十一个小学联考的第一名,那年开始我逐渐被陌生的同学和老师接受并承认,那年我开始试着用钢笔写字,父亲把珍藏了多年的金尖笔送给我——据说他买的时候花了五块钱。
七年后我和它都长大了。它的树皮变得粗糙,不复幼年时细嫩的模样,小园中的一切都已经习惯了它的荫凉。我考上了省重点的预科班,成了村子里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个。临进城前,我特意给它浇了一次水。它当然早已不需要我浇水了,然而我依然能感觉到它很惬意。我抚摸着她的老树皮,一如它亲热的蹭着我。那是一次静悄悄的告别。
然而第一个假期我回家时就被告知,园子已归他属,那颗树被砍掉了。我已无法回忆当时如何的暴怒,只记得后来大病了一场。忘了谁安慰我说,树长大了总是得伐掉的,就像人到三十要安身。然而无论怎样,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每思及,我总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翻不开的是岁月,躲不掉的是年轮。
忘了说,那年我莫名其妙地考了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倒数第一。
二、一封信
我老家的书橱里,锁着好几摞信。
许多人的青春里恐怕没有手写信的回忆,或许会寄一张明信片?网络发达的时代,谁会花大量的时间去手写一封信,谁会去花几天的功夫去送心里的香水和苦水,谁又会颠颠的等着邮差送信跑去邮局取信,恐怕连信笺和邮票都懒得买。
然而那些信藏了我许多的温暖。从小学开始学习书信格式的时候,我就期待着能真正写一封信,给远方的某某某。可惜,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贫居深山的孩子最孤独,既无人问,也没远亲——有也没资格写信。
我的第一封信是高中时同城传递给另一所中学的朋友,我俩是初中的前后桌。初次写信比第一次发E-mail的感觉可兴奋多了,认认真真的写每个字,废了多少信笺,用了多少墨水。
第一次异地收发信是在大学。那时已经有了电邮和QQ。然而文化快餐的时代毕竟刚刚开始,传递友谊甚或爱情的时候,这些是不上台面的,好比灌水送秋波,或者微博写论文。而且信笺各种各样,带香味儿,五彩斑斓的,各式各样。
我是个土的掉渣的人,每回只用最简单的红(蓝)线白信纸,写信顶格称呼总是生硬的姓+名,或者某某同学,还好脑袋没锈逗,没用同志俩字。但是每封信都会厚厚的写六七页,也有写十几页的时候,那就不得不加邮票。那时候我觉得最开心的事情,居然不是QQ上头像的闪烁,不是电邮里的提醒,而是班上负责收发信件的人告诉我“有你的信”。后来就有惫懒的家伙不用信笺
然而某年开始大家不约而同的不写信了,甚至电邮都懒得用,多是QQ和短信。忘了动感地带什么时候兴起的,总之大家都开始做拇指上的一族,相互的问候里更多了些浮躁敷衍的气息。再也没人写过什么信,再也收不到也寄不出哪怕一两页的信纸。
09年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块印章,以及迄今为止的最后一封信。信笺上娟秀认真的字迹让我忽然一阵亲切的感动,就像离家已久的游子尝到了故乡的小吃,旅居海外的华人在一片嘈杂的英语中猛然听到浓重质朴的山东话,戴着厚厚镜片的老学究于嘈杂的白话书声中吟起优雅的之乎者也。
那张信笺上面开头顶格整整齐齐写着“二师兄,见字如面”,落款是“妹 某某”。中间只是寥寥数语问候,末尾两句祝词,却整齐认真,一片诚恳尽在其中。
这最后的一封信我一直留在身边。
这时候耳机中林志炫唱着“烟花易冷,人事易分,而你在问,我是否还认真”。或许以后不会再有人写信了,那么专心的一笔一划,就像不会再有人穿的确良衬衫,挎军用水壶,偶尔有一两个,不是在拍戏,就是深深的怀旧。
再不会有南飞北归的雁,捎来相思的锦字。再不会有西窗烛光下的寂寥,等待夜雨中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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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一种自毁,单恋是活生生的枯萎
※ 修改:·dasuan 于 Apr 1 01:12:37 2013 修改本文·[FROM: 211.99.222.*]
※ 来源:·水木社区 newsmth.net·[FROM: 211.99.222.*]
标 题: 3月话题@最后的浪漫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Mar 31 23:57:25 2013), 站内
这个话题终于拖到了3月最后一个夜晚的最后一个小时。
我听着周杰伦和林志炫的烟花易冷,努力翻捡着前三十年中能够读取的回忆,试图找一点现在想起来还能觉得惊喜的东西,就当那是所谓的浪漫——沉甸甸的亲情,温暖的友情,以及贫瘠的爱情。
一个喜欢安静却又耐不住寂寞的人,往往有些藏在心里的东西会像病毒一样潜伏着,偶尔发作出来烧到四十度,却又从来不打针吃药自己扛着慢慢好。有些话宁肯在肚子里烂掉,有些人宁肯在持续的失眠中忘掉,想起来的时候就会用大把大把的夜晚,熬去光阴,不要见梦里金风玉露的模样。于是他有限的一生里,就重复着这样的滋生和腐烂,一遍遍收割着春天的草,如果再没有一棵树能长起来。
很遗憾,我没有那棵树。草丛里寻只蚂蚱,捡块石子,就是阳光下的全部。
一、一棵树
那年我八岁。八岁时我家还住在那座古老的平房中,老屋后是一个小小的园子。墙角是杂草,中间是几畦蔬菜。每到正午日头落下来,热辣辣的空气中一股焦渴的味道。
植树节植树的时候我捡到一棵树苗,老师们都说活不成啦扔掉吧。我把它带回家,栽在屋后的园子里,一天天的浇水,居然活了过来。
它一天天长大,我能感受到它快活的气息。在我单调而不懂事的童年,它是我最忠诚的伙伴。那个园子成了它的家。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它开始抽枝发芽,开始招摇葱嫩嫩的叶子,开始呼朋引伴,招蜂惹蝶,还唤了几个知了吹拉弹唱。
我和它一样快活,第二年我拿了三十一个小学联考的第一名,那年开始我逐渐被陌生的同学和老师接受并承认,那年我开始试着用钢笔写字,父亲把珍藏了多年的金尖笔送给我——据说他买的时候花了五块钱。
七年后我和它都长大了。它的树皮变得粗糙,不复幼年时细嫩的模样,小园中的一切都已经习惯了它的荫凉。我考上了省重点的预科班,成了村子里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个。临进城前,我特意给它浇了一次水。它当然早已不需要我浇水了,然而我依然能感觉到它很惬意。我抚摸着她的老树皮,一如它亲热的蹭着我。那是一次静悄悄的告别。
然而第一个假期我回家时就被告知,园子已归他属,那颗树被砍掉了。我已无法回忆当时如何的暴怒,只记得后来大病了一场。忘了谁安慰我说,树长大了总是得伐掉的,就像人到三十要安身。然而无论怎样,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每思及,我总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翻不开的是岁月,躲不掉的是年轮。
忘了说,那年我莫名其妙地考了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倒数第一。
二、一封信
我老家的书橱里,锁着好几摞信。
许多人的青春里恐怕没有手写信的回忆,或许会寄一张明信片?网络发达的时代,谁会花大量的时间去手写一封信,谁会去花几天的功夫去送心里的香水和苦水,谁又会颠颠的等着邮差送信跑去邮局取信,恐怕连信笺和邮票都懒得买。
然而那些信藏了我许多的温暖。从小学开始学习书信格式的时候,我就期待着能真正写一封信,给远方的某某某。可惜,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贫居深山的孩子最孤独,既无人问,也没远亲——有也没资格写信。
我的第一封信是高中时同城传递给另一所中学的朋友,我俩是初中的前后桌。初次写信比第一次发E-mail的感觉可兴奋多了,认认真真的写每个字,废了多少信笺,用了多少墨水。
第一次异地收发信是在大学。那时已经有了电邮和QQ。然而文化快餐的时代毕竟刚刚开始,传递友谊甚或爱情的时候,这些是不上台面的,好比灌水送秋波,或者微博写论文。而且信笺各种各样,带香味儿,五彩斑斓的,各式各样。
我是个土的掉渣的人,每回只用最简单的红(蓝)线白信纸,写信顶格称呼总是生硬的姓+名,或者某某同学,还好脑袋没锈逗,没用同志俩字。但是每封信都会厚厚的写六七页,也有写十几页的时候,那就不得不加邮票。那时候我觉得最开心的事情,居然不是QQ上头像的闪烁,不是电邮里的提醒,而是班上负责收发信件的人告诉我“有你的信”。后来就有惫懒的家伙不用信笺
然而某年开始大家不约而同的不写信了,甚至电邮都懒得用,多是QQ和短信。忘了动感地带什么时候兴起的,总之大家都开始做拇指上的一族,相互的问候里更多了些浮躁敷衍的气息。再也没人写过什么信,再也收不到也寄不出哪怕一两页的信纸。
09年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块印章,以及迄今为止的最后一封信。信笺上娟秀认真的字迹让我忽然一阵亲切的感动,就像离家已久的游子尝到了故乡的小吃,旅居海外的华人在一片嘈杂的英语中猛然听到浓重质朴的山东话,戴着厚厚镜片的老学究于嘈杂的白话书声中吟起优雅的之乎者也。
那张信笺上面开头顶格整整齐齐写着“二师兄,见字如面”,落款是“妹 某某”。中间只是寥寥数语问候,末尾两句祝词,却整齐认真,一片诚恳尽在其中。
这最后的一封信我一直留在身边。
这时候耳机中林志炫唱着“烟花易冷,人事易分,而你在问,我是否还认真”。或许以后不会再有人写信了,那么专心的一笔一划,就像不会再有人穿的确良衬衫,挎军用水壶,偶尔有一两个,不是在拍戏,就是深深的怀旧。
再不会有南飞北归的雁,捎来相思的锦字。再不会有西窗烛光下的寂寥,等待夜雨中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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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一种自毁,单恋是活生生的枯萎
※ 修改:·dasuan 于 Apr 1 01:12:37 2013 修改本文·[FROM: 211.9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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