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CS (攻城狮), 信区: VisualBasic
标 题: 【码农心路历程】那些年,我追过的语言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Mar 26 22:03:45 2014), 站内

这不是我的故事,但是经历有点相似而已,转过来分享与水木站友。以下是正文:

程序君也年轻过,年轻的代价就是盲目追随。

从MS-DOS6.0开始,程序君就是微软的狂热拥趸。

这种狂热自win95走上高潮(有谁还记得win95光盘里带的Good Times的MV,请举手),历经《未来之路》,windows2000,最后在dotnet发布后到达顶峰。

那段时间,只要微软反对的,就是我反对的。

不喜欢Netscape Navigator,只因为IE;诅咒过SUN,对Java深恶痛绝,因为NC是PC的死敌,SUN妄图革微软的命;使用Visual Basic,啃MFC,不为别的,就因为powered by Microsoft。

但VB功能太弱(其实还是我水平太差),MFC太乱,以至于大二时,我在给人打工做软件的时候无奈地选择了Delphi。

虽然不怎么喜欢严谨的pascal,但Delphi有让我不得不用的理由。用它写代码清新明快,效率上甩了笨重的MFC几条街,速度上让VB相形见拙。在那个Wake On LAN才兴起不久的年代,我用dephi做的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小feature,是通过一台电脑打开(或者关闭)局域网内几十台电脑。看着自己的软件能『神奇』地唤醒机房里的一群电脑,别提多自豪了。

在我上大学的期间,做客户端软件(或者C/S结构的软件)虽然能赚钱,但已经渐渐不酷了,ASP的出现,让我的兴趣移师到web(那时时髦的叫法是:B/S)。ChinaRen的崛起让我萌生了做自己的班级主页的想法,但做出来的东西只能躺在硬盘上,在参加比赛的时候演示两下 —— 那时几乎没有免费的提供MSSQL的服务器,而我做的『网站』,无一不基于MSSQL或者其简化版。我像一只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把自己限制在自己构筑的程序世界。

后来DotNet带着微软的万千宠爱出炉,我第一时间接受了它。我一边玩着C#代码,一边继续无视如日中天的Java 2及NB哄哄的J2EE。C#很迷人,一下子让我有种想要扔掉delphi的赶脚,但无奈dotnet framework太大(而且相对较慢,当时),还在使用赛扬的客户无法接受。

程序员在世最痛苦的莫过于最爱的语言(C#)赚不了钱,不喜欢的语言(Pascal)却为你解决生计问题。

C#无法在我的兼职生涯中施展拳脚,只能作为又一个参赛语言或者研究院语言,被我拿着招摇撞骗(那时讲dotnet就好比现在的云计算,大数据,很容易把不懂的人侃晕),写着连我自己也不相信的虚拟企业信息集成系统,混各种核心期刊论文。

毕业后,本来想找份C#相关的工作,却阴差阳错地做了通讯领域,让C取代C#,成了我的主流语言。大学时我的C也就是个习题水平,做过最难的习题不过实现inode模拟一个简单的unix文件系统,然后提供几个shell命令能创建目录,创建和修改文件。到了工作岗位,socket,timer,hash table,ring才真正走出教科书;而伴随着通讯领域的工作,Linux则正式走入我的生活。

认识到了linux的强大和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美感,我从此与微软的技术渐行渐远,也离开了混迹多年的codeproject。

写C的日子是枯燥的,尤其是用C写protocol。完整写过的IGMPv3,大部分代码几乎都是不用太动脑子的从协议语言到C的翻译。

那两年正是互联网方兴未艾的时候。google正飞速发展,百度从新浪的搜索提供商(2B)开始寻求面向大众(2C),3721是浏览器的标配,而mediaWiki也随着wikipedia的走红而走红。写出mediaWiki的php,成了我闲暇研究的对象。那时LAMP开始成为时髦词汇,WAMP/Apache Friends为还在使用windows的人们上提供全套互联网开发环境。

后来我在做一个自动化测试系统时感受到了php的力不从心 —— 我缺一门好的胶水语言,在web和system间游刃。正巧坊间一直流传『真正的程序员用C,聪明的程序员用python』的偈子,于是我又学习了python。这下拼图完成了:我用php在前端接受用户提交的任务,用python读出任务,从clearcase中checkout对应的全套路由器代码,编译出image,然后使用pyserial(一个串口库,可以连路由器的串口)和pyexpect(expect的python封装)连上测试环境中的路由器加载编好的image,然后调用测试团队提供的自动测试脚本测试。

那时没有rabbitMQ这样的杀器,php和python之间的任务同步做得很土:php把任务插入到数据库,python程序死循环每30s从数据库中读任务。

后来我换到了现在所在的外企,很快在同事的推荐下小试了一阵QT,QT的slot和signal做得真心漂亮 —— 可惜那时客户端软件彻底从我的技能清单里被移除,我也就没有继续在QT上发力。

那段时间,C让我糊口,php让我保持和web的连接,而python,一直是我做各种小工具的最爱。

期间玩过drupal,symfony。看symfony的作者的screencast,才知道有种开发神器叫TextMate,有个程序员的电脑叫macbook。

symfony对我而言是个很好的布道师,它让我认识了Ruby on Rails和django(源自symfony和二者的对比)。

它的一个联系项目jobeet还为我日后为创业项目起名提供了思路 —— 对,toureet就是这么出来的,而且07年前后这个名字就横亘在我的脑海。这不算个很接地气的名字,但就像初恋一样让人挥之不去。

知道了Ruby on Rails后,我才意识到如今已经是RoR横扫一切的时代,几乎是个创业公司就在用RoR。JavaEye的Robin称自己几天就搭了JavaEye出来,我虽然不怎么混JavaEye,但这还是大大刺激了我一下,让我对Robin和RoR好顿膜拜。

但那时RoR内部分裂了有一段时间,社区正在开始思考如何让分裂的两个分支摒弃前嫌,在RoR3.0大一统。这让我好生郁闷:究竟是等还是不等那遥遥无期的RoR3?毕竟,之前symfony2已经狠狠地摆了我一道 —— 我在1.x上写的代码在2里无法运行,而且2的改动之大让我一时间无法适应。如果现在入手学习RoR2.x,会不会重蹈覆辙?

两权相害取其轻,我最终选择了django。

然后机缘巧合加各种必然,我走向了创业之路。

等我『毕』业时,我已经算是django和javascript的熟手。

javascript是个很有意思的存在。我大概在2000年左右抄(对,抄的)的第一段js是一个问候的代码,大致是检查当前时间,然后提供不同的问候语。很傻很天真。

那时的javascript恶名远扬。除了好玩,没人严肃看待它。

直到几年后prototype.js和http://script.aculo.us出现(谁还记得你们呢?sigh),javascript才开始自我正名。

然后是神一样的jquery。

接下来羽翼丰满的javascript开始玩MVC,代表作是backbone.js。

还玩函数式编程,如underscore.js。

总之到我创业时,javascript的生态圈已经无比繁荣。途客圈的第一个产品的计划编辑器使用了backbone.js,第二个产品前端全面采用ember.js,而且用coffeescript撰写。

我写了个makefile把所有的coffeescript整合编译打包。

我好像没提makefile吧?程序员最好会makefile,减轻很多事务性工作。

然后javascript在V8的基础上开启了nodejs时代,nodejs让javascript登堂入室,成为后端的一股劲旅。

从此前端工程师开始屌丝逆袭,成了香饽饽。会Python的不见得敢写前端代码,但会javascript的已经在后端开疆拓土。

笨重的XML此时已经向JSON让路,前后两端的数据通讯被javascript把持。

mongodb的出现进一步助长了javascript的气焰 —— 连数据库都是JSON(BSON)存储,javascript作为存储过程(这么说好理解些),javascript还有什么不可以?

几乎在一两年间,LAMP改朝换代成了MEAN(MongoDB,Express,Angular,Nodejs/Nginx),nodejs大有当初RoR横扫一切之势。

构建在nodejs上,提倡react的meteor.js向整个互联网刮了一阵清风 —— 原来网站的代码还能这么轻巧地让一切动起来!草草学习后,花了几个晚上,我写了teamspark,成为了途客圈团队内部的标准沟通工具。

可惜不知怎么的,meteor.js的发展在0.6之后似乎渐渐受到瓶颈,打下的良好用户和市场基础在这两年的缓慢更迭中一点点被消磨。

后来我从互联网回到了通讯领域,趁着一段难得的清闲,好好研究了下concurrency。concurrency自然少不了Joe Amstrong的erlang。erlang相对于我理解的那些语言,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意味。

在erlang身上我贪婪地攫取了很多知识。erlang适应起来很难,尤其你想表达 x=x+1时会感觉那么地痛苦与无助。我颇花了一些时间才搞明白 atoi() 在erlang中究竟怎么实现。

尽管我尚未用erlang写过什么像样的系统,但它对我思想的冲击是巨大的。erlang告诉我actor model(其实最早是松本行弘),让我见识了immutable的威力,和如何优雅地scale out。我兴奋地写下了:Why should C programmers learn Erlang?。之后,又深入研究了STM(Software Transactional Memory)等其它concurrency手段(在此时认识了clojure)。

最终,我从erlang延伸到了go。go是门优点与缺点同样突出的语言。本来我正是把它当作一个带并发支持的\"modern C\"来看的,但深入下去后发现,go和C是两个世界的人。go只能在某些场景下替换C,但无法取代C。soft realtime是个魔咒,把几乎一切有GC支持的语言挡在了C的另一侧。现在看来,也许只有rust能从理论上取代c/c++。

go已经发展到1.2版本,但依旧任重道远。首先,它的编译速度比宣称的慢不少,执行速度更是比C差了不少,很多场景下(尤其GC相关),要比JVM下的语言(如scala)差。

go也有不少bug,连我都能发现一个严重的导致可执行文件好几百兆的问题(没处理好bss段)。

但go精巧的语法,简洁的思想,语言内置的并发支持,让它还是我不断学习的对象。

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很多语言看了看思想,写了写简单的例子(上百行代码)就搁在一边了。在此鸣谢:ruby,elixir,io,emacslisp,scala,nimrod,rust,clojure,lua,我从你们那里吸收了不少有意思的知识,却浅尝辄止,没有深入和你们互动下去。

也许你会问:一门语言究竟多久能掌握?

学精一门语言,也许需要花上三五年的功夫,也许还要更长。

但学精了一门语言后,学第二门一周也就该能入门了(erlang, haskell, lisp除外)。

现在我不再会对某个公司的技术有特殊的偏见。我拥抱一切能提高生产力的技术。

也许你会问:学那么多语言有什么用?

如果用来养活自己,一门学精了就足够。其它的没什么用,也就消遣消遣。我看中语言背后的思想,会比较用不同语言开发的乐趣。另外,当你喜爱的语言添加了新的特性(或者你用到了某个高级特性),你可以一下子就想到了背后的逻辑:啊,原来这是xxx的思想。于是,你对这两门语言的掌握又加深了一层。

我目前最大的遗憾,是没有静下心来好好看看java。

虽说对技术没有偏见,但我依然痛恨恶心的IE6/7;同时,我打心底喜欢一样东西:MAC。

如果说对程序员有什么忠告,那就是:Every programmer should use MAC。

$ brew install nimrod
愿每个程序员都成为人生的好猎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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