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inlo (简单,平淡), 信区: Tongqin
标 题: 无法联系上车主的车根本不能拖走。拖走就违法。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Mar 6 00:20:49 2015), 站内

根据行政强制法,
强制措施要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不来的可以让证人签字。

警察都联系不上当事人,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直接拖走就是乱执法。

而且,拖车,停车费用都是警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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