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plumxiaodong (SteveLi),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zz (更新)二胎跟妻子姓,岳父只肯将财产赠与二宝,怎么办?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Jan 21 14:06:53 2015), 站内

妻子家的经济条件比我家好。我们两个都是独生子女,谈婚事的时候,岳父岳母没有要我们家聘礼,女方家里办酒的钱也是岳父出的,他们还在婚前在妻子名下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一直是我们住着。岳父只提了一个要求,生两个孩子的话,一个跟妻子姓。如果两个男孩,老大随我,老二随她;如果一男一女,男的随我,女的随她。我父母都比较开明,也同意了。

现在我们有了两个儿子,按当初的承诺,老大随我姓,老二随妻子。
平时两家对两个孩子都是一视同仁的,岳父也没有表现出对谁特别偏爱。但是最近岳父忽然间提出要把一些财产慢慢过户到二宝名下,一套房子和两个店面。

我父母觉得岳父这样做太过偏心,本来姓氏只是一个符号,但岳父这么做就好像二宝成了他们家继承香火的人,多少让我有点入赘的意味。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在他们朴素的认知里,分家不平、长辈偏心都是乱家的根源。他们觉得要么岳父的财产平均给两个孙子,要么给我们夫妻,由我们进行分配。哪怕岳父岳母谁都不给,也好过只给一个。

我也认为这样明显的偏心会导致两个小孩长大了心理不平衡,阻碍了手足之情。老人家如果把财产只赠与我的妻子一方,或者自己把财产留着,以后的事情按法律程序办,甚至是把财产捐出去,我都不会有什么怨言。

但是妻子认为,岳父的钱是岳父岳母的,他们有权利决定给哪个孙子。财产是平均分配也好还是只给一个人也罢都不是我们能干涉的。

因为这件事私下里我和妻子争论了很多次,但总是没有一个结果。究竟是我和我的父母想错了呢,还是岳父的做法过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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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家的经济条件:确实有差距。两家在隔壁省份,城市都是三线小城:我的父亲是工人,母亲早早下岗,家里只有早年分配的一套小房子,父母住着(所以评论里有朋友说让父母把财产都给老大,也许将来会,但差距依然);她的父亲是军人转业,母亲是律师,两个人都很有投资的理念,经营得很好。


关于为什么会在一起:妻子和我是大学恋人,妻子比我小两级,但因为我读研,她比我早一年毕业,到了她家省会城市工作。我很喜欢她,所以毕业的时候也签了同一个城市。谈婚事前,我对她家的情况了解得并不多,已经做好了两个人租房结婚艰苦奋斗的准备。


关于住在岳父家的房子:这套房子是妻子毕业到省会工作那年岳父岳母买在省城的,在妻子的名下,是她的婚前财产。我和我的家人从来没有想过房产加名的事。为什么住进去,一来我目前确实没有能力自己买一套房子来结婚,二来登记后妻子很快怀孕,我自认没有理由因为自己的自尊心要求妻子和我一起租房。


关于女方办酒席的钱:我们在不同的省份,所以酒席办了两次。我家的酒席钱是自己出的,虽然规模不大(父母的交际圈子比较小)只请了十桌左右,但父母已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做好了(几乎花光了积蓄)。妻子家的酒席是岳父出的钱,办了五十几桌,据说宾客名单还是缩减了又减。当然,女方办酒礼金我们夫妻也没有要,由岳父收取。坦诚说,如果这笔办酒的费用由我家负担,确实力不从心。


关于两家的关系:在这次的事情之前,两家关系非常和睦。应该说双方家长都是性格很好的人。妻子从怀大宝开始,我妈妈就过来照顾(岳父岳母都还在工作),一直到现在二宝出生,任劳任怨,对于这一点岳父岳母也非常感激。幸运的是,妻子和我的妈妈相处得很和睦。


关于奋斗:奋斗是必然的。摆在我们眼前首先是自己买一套房子。一方面我的父亲很快退休,我们希望把他接过来生活。父母始终认为如果他们过来也住在我妻子的房子里,不合适,想把老家的房子卖掉换过来。但我和妻子都认为那个房子是父母对故乡的念想,哪怕过来生活还是要经常回去的,还是留着吧。另一方面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岳父岳母年纪大的时候也需要我们就近照顾, 将来我们的婚房肯定是应该由他们居住的。所以我们打算自己买一套房子安置我的父母,也尽快独立。
关于拒绝:私下我咨询过律师朋友,结论是我无权替孩子拒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而且我和妻子同为法定监护人,在说服妻子取得一致意见前,我也不可能独断地替孩子拒绝。

关于凤凰男:我只是来自一个普通的不富裕的家庭,恕我不能接受这样的自我定义,更不会在夫妻生活中代入类似的情绪。就像评论区里有一位朋友说的,裸婚都能接受,为什么女方出钱结婚,就是凤凰男了?另外补充一句,为什么在知乎一些关于二胎的姓氏问题下,那么多人坚持:男方没有买房、平等结婚, 一边一个姓是公平正义。到了我身上,就成了入赘了呢?


关于个人情况和养育子女的经验:我86年,11年毕业,妻子87年,10年毕业。我工作三年半,我们夫妻虽然有自己买房的想法,但在今年二套房限购政策放开之前,因为妻子名下的房产而对70%的首付和均价2万的房价只能仰望。而且我们夫妻工作后自己的积蓄在两个孩子孕育、出生的整个过程也投入了大部分。现在认购不认贷,总算离实现又近了一步。
大宝12年12月生,二宝14年9月生。两个孩子都还小,这方面我和妻子都还是新手。(如果赠与真的发生,在孩子的童年和成长过程中,还可能面对:亲戚的多嘴离间、外公在日常生活中对二宝进一步的偏爱、爷爷奶奶出于补偿的心理对大宝的溺爱和对二宝的忽视)如何教育和引导孩子,让他们不因为外公在经济上的倾向而心理失衡,我们也还在摸索和思考之中。

原文链接:http://www.zhihu.com/question/2769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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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plumxiaodong 于 Jan 21 16:01:14 2015 修改本文·[FROM: 218.205.175.*]
※ 来源:·水木社区http://www.newsmth.net·[FROM:218.20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