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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赵文瑄:同性恋其实是一个假概念——从“把性还给性”到“把性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Aug 4 23:55:32 2013), 站内

站在生命与爱的本质立场,“同性恋”其实是一个不能成立的假概念。

  因为这里所说的同性、异性,是一个“生物学”或“生理学”概念,但恋爱却是
一个“爱情学”的概念。用生物学来界定爱情学,明显是一个范畴的错置(但很不幸
,事实上这误解却非常普遍)。原来“爱情”本质上是心上事而不是身上事,虽然也
必然通过身体或性来表现与传达,但这时的身体或性却已经是“身心一体”的身、“
性爱一体”的性,而不是生物学上只是身体的身,或生理学上只是生理需求的性了!


  那么,这两种对身体与性的看法有何重大不同呢?

  从生物学、生理学看来,身体与性别只是“个类概念”,所以你我同属人类(动
物界、脊椎动物门、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人种),两个男人同属“男性”
而与女人为“异性”。

  但从身心一体的“生命学”、“人性学”或“爱情学”来看,则每一个人都是独
一无二的特殊存在(没有任何人与我完全相同),生物学、生理学或整个科学都是把每
一个特殊而丰富的个体约化了,但取彼此某些简单的共同点而归为一类(却忽略其他
更多,更微妙的差异),遂使得每个个人丧失其主体性而沦为某个抽象概念的外延或
某个集合的分子。换言之,人的身份与地位由本沦为末、由特殊沦为同质、由具体真
实沦为抽象空泛。现代人活在严密分工的社会体制中,沦为一个角色、零件乃至数位
符码,为什么会感到如此空虚苦闷?答案很简单,不过是“人”的身份(具体、真实
、丰富、独特)的丧失罢了!

  你爱上的是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他

  但是,在爱情活动中,却是最需要人充分恢复他作为一个“人”的身份与色彩,
才能有效进行的(才能获致恋爱的愉悦与自我的存在感),所以爱情也的确是助人拔出
苦闷生活的最有效的途径。而恋爱的结果是否真的有效?落实下来,端看你在恋爱的
时候,看待你的情人是一个独一无二的神奇生命呢?还是一具如衣服般可以替换(当
看到一件更美的新衣时就换了)的躯壳?

  常听到有人安慰一个痛苦失恋的男人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干嘛这么死心眼呢
?女人多得是,再追一个就是了嘛!”

  这就是典型的视女人为芳草,为物件,可以比较,可以替换的大男人心态。其实
爱情的本质就在你爱上的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她,不是她的任何属性(她的青春、美丽
、气质、谈吐……)而就是她(她的所有属性都只为呈现“她”),属性是可以比较替
代的,独一无二的她却无可替代。所以,一个人会爱上另一个人,就是天地间最大的
奥秘,因为一个完整具体、真实存在的生命就是“道”,而爱上一个人,就是一种见
道的高峰经验。

  从“爱情学”的角度看来,所有的恋爱都是“异性恋”

  当然,必须明辨的是你的爱是真抑或是假。如果你爱的是真实具体,独一无二,
也就是“身心一体”的她,那就是真;而基于“有真人而后有真知”,所以你的存在
状态也一定是真我;反之,如果你爱的只是她的身体或她的种种属性而不是她,那就
是假,而你之所以会如此有眼无珠,也正表示你此刻的自我存在状态也假。

  据以上所论,可知所谓真爱,就是一个真实、独一无二的人爱上另一个真实、独
一无二的人。这时他们各自的性既都独一无二,所以当然是“异性”。所以,在爱情
学的角度看来,所有的恋爱都是异性恋(当然此时所谓的“性”,不是生物学概念,
而是人性学概念)所以才说同性恋是一个假概念,或说唯一可称之为同性恋的,就是
爱上自己(自我迷恋、水仙情结)。

  古代利用性来进行社会秩序的控制

  上文说,同性恋是一个将生物学概念(同性)与爱情学概念(恋)误接在一起的假概
念,由此论证所有的恋爱本质上都是异性恋,唯一的同性恋就是爱上自己。但,这样
的误接是如何发生的呢?

  原来,这是由于古代的政治家、社会制度的设计者,为了有效进行社会秩序的控
制,而利用了性(交媾)与性别(男女)所导致的。

  他们用的办法很简单:第一步,先将男女两性隔离(男女授受不亲,女性被禁闭
在家庭不许任意抛头露面);第二步,利用男女生理上的欲求,却设计必须先通过社
会机制的审查允许,才能得遂所欲(即先明媒正娶再送入洞房,而严禁婚前——尤其
是女性——性行为)。这里,遂产生了个人与社会体制间的利益交换——社会体制根
据什么来批准男女们的结婚申请呢?答案就是,你得是一个符合社会利益的好男好女
(男要勇敢、坚毅、勤劳。负责、上进;女要身家清白、贞节柔顺、三从四德)。于是
男女们为了得遂所欲(自己的利益),只好努力修身以成为被社会接纳的好男好女(社
会的利益),才能顺利结婚,满足性需求。

  在这相互间的利益中,性与性别遂在生物、生理学概念之上凭空加进了种种社会
学内涵,而变成社会学概念了!这可说是人的身体、X欲变得复杂的开始。从此男求
女就不只是生理欲求而已,还带进了被社会认可的安全感,为同侪艳羡的光荣感(当
娶到一个被审查为极品的好女子时),证明自己是好男人的尊严感等等社会价值的意
涵,至这些社会欲求还超越了生理欲求,异化成为了满足社会要求而勉强结婚、为了
满足自尊心而性侵害他人等等后遗症,而使得性蒙上了许多阴暗淫邪的色彩,两性关
系也渐变质为男女间的利益交换(男用金钱权利交换女的青春美貌性服务)乃至权力斗
争(在互动关系中争取主导权)。但这些阴暗成分却依然躲在符合社会常模(一男一女
结为夫妻)的外衣之中,伪装成正常的男女关系。这就是为什么到了人性解放的现代
,传统婚姻愈被质疑的原因:正因为婚姻与男女关系中的许多争执伤害、黑暗腐败都
被僵化麻木的传统体制所掩盖、纵容之故。

  让性爱合一,身心一体


  因此遂有了近世的性解放潮流。什么叫性解放?其要点或程序有二:

  其一,就是先要将长期以来借给社会去做维持社会秩序之用的“性”要回来,也
就是要卸除长久以来被凭空加在性身上的社会价值,将性还原为单纯朴素的本来面目
(单纯的生理需求)。

  但人毕竟是人而不是动物,其实并没有单纯的生理需求这回事,性,还是应该找
到他更合理相配的主人,那就是“爱”或“爱情”,这就是性解放第二阶段的课题:
让性爱合一、身心一体。

  要言之,性解放的第一阶段是“把性还给性”;第二阶段是“把性还给爱”。

  根据上述的义理,我们再来看待所谓“同性恋”问题,就会更清楚了。原来一般
对同性恋持排斥、质疑态度的,几乎全都是持社会学观点(同性恋不符合社会善良风
俗、会破坏社会秩序)或被社会学极端化的生理学观点(同性恋太不自然了)。但如果
我们改采以心灵的亲密关爱为本的人性学、爱情学观点,就应该对准焦点,看这一对
恋人是否真心相爱?或他们的感情品质是否良好?而不必管他们是同性异性。若然,
则身体或性只不过是他们表达爱的管道罢了!真诚相爱的人,一定能找到最恰当的行
为方式来互相表达,哪有什么自然、不自然的问题呢?(否则老夫老妻们已经没有狭
义的性生活了,他们就不能相爱了吗?他们的感情就不自然了吗?)而如若不是真心
相爱,感情品质糟透,整天吵架互相伤害,则异性夫妻也是很够瞧的,又哪能仅指责
“同性恋”者而对异性夫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

  真的,回到身心合一、性爱一体的人性学观点,去看一切纷扰的感情现象,才能
得到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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