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qiaokeli (qiaokeli), 信区: Food
标 题: 晚上在贵州箩箩酸汤鱼大屯店的悲惨经历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Sep 24 22:49:46 2012), 站内

今晚媳妇特别想吃酸汤鱼,就去了大屯金泉美食广场的贵州苗家箩箩酸汤鱼,结果不仅遇到了2只小强,还叫了警察!

点了2个小锅,然后开始吃不久,我就在桌面的远端发现一只小个的小强在移动,本想无视之,但实在太猖狂,于是不得不找来纸巾把它搞定并扔在桌子下面,也就懒的说了。结果在吃饭快结束的时候,就在我们面前的一众盘子下面的桌面上,一只大个的小强在四处散步,吓的我老婆大叫,于是一个服务员冲了过来,直接手掌拍死了事。(现在被逼回想起来这些还真是感觉一阵阵恶心)

夸张的还在后面。我们叫来经理,经理的态度就是:我们上星期刚打过蟑螂药,所以可能蟑螂跑出来了。 :S (无语….)然后就是一副:你们说怎么办吧。

我们说我们从来没有在饭店桌面上看到蟑螂,还是2只!!!我们只看到了它在桌面上,还不知道它爬过那些地方。我们要求店家免单,我们无法为这样的卫生条件和服务付款。我们希望向12315和卫生部门反映。店家说:八折。我们不同意。然后打电话到12315,可惜晚上无人接听。双方僵持,于是我们只能拨打110叫警察。民警倒是来的及时,到了以后就是一副教训我们顾客的样子,说吃饭就要给钱。你们给了钱,然后想去哪里告去哪里告。警察还语重心长的说:还以为是老年人报案呢,你们年轻人怎么也不懂道理?遇到这种事情,店家打个折就完了。你们下次不来吃了不就得了么?我们再次无语。。。

最后我们要求店家在详单后面写了事情的经过(如图),然后我们付了全款走人。

也许有人觉得我们无聊,强词夺理,但是我们也就是气不过。天朝的消费者难道只能和小强为伴然后自认倒霉么?(呵呵,幼稚了幼稚了)

碰到这种消费权益受损的情况,我们普通人能做什么?交钱自认倒霉?给12315打电话?给卫生局打电话?在点评上发帖子发泄一下?告到法院?

发泄完了,大家拍吧!

Btw: 这家大屯美食金泉广场的贵州酸汤箩箩鱼,大家还是少去吧。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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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qiaokeli 于 Sep 24 22:51:50 2012 修改本文·[FROM: 125.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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