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luex (freshshit), 信区: AutoWorld
标 题: zz南京车祸的背后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Jun 22 00:22:14 2015), 站内

车子固然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越贵的车安全系数越高。但在此案中,这并非唯一要素。
大家都知道,决定事故结果的主要有几个因素:一是碰撞速度,二是碰撞部位。在上面事故中,马2过路口,应该不会太快,不会超过30迈;而宝马七是直行加速而来,目击者说近200迈,这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数据。城市道路,开到一百已经很快了,二百会是什么概念?一秒钟55米啊。这个有待官方再给出数字,我们姑且定在200;另一方面看位置。宝马是车头,而马2我反复看了录像以及事故照片,应该是左侧车身。740整备质量1.91吨,加上驾驶员和车上物品达到2吨。马2重量1039-1042之间,再加上两个成人,也不会超过1200公斤。由此,马2动能:1200*8.3*8.3/2=41334焦耳,宝马:3025000焦耳,宝马的动能是马2的73倍。所以有网友形容马2像是被炮弹击中迅速解体,也就不足为怪了。
对于整个车辆来说,最薄弱的部位是汽车的侧面,在汽车中占比例最大的轿车来说,轿车的前部及后部、发动机、行李箱、相关车身及底盘部分的结构强度设计要大于车辆侧面结构部分,在正面或者后面碰撞过程中可以通过这些部分的结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轿车发生侧面碰撞时吸能区域小,没有其前部、后部那样的足够空间发生结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而且被撞部分与乘员的距离比较近,易于直接撞击乘员。因此与正面、后面碰撞相比,车辆侧面碰撞对乘员造成的伤害更大。
据国外有关机构调查研究表明,交通事故类型中最多的就是碰撞事故,在各种汽车碰撞事故形式中,汽车侧面碰撞事故发生率仅次于正面碰撞,其造成死亡和重伤的事故约占25%,其中有43%~55%是在车对车碰撞事故造成的,另外12%~16%是由于车体侧面撞击到柱状物而造成的。在德国有半数以上的侧面碰撞对象是电线杆或大树等柱状物体,在2002年车祸中死亡的32335人中有23%是死于侧面碰撞的,他们当中的60%是死于侧面碰撞时车辆碰到狭窄物体或者是其他的轻型小货车的碰撞事故中。
在侧面碰撞事故中,被撞车辆承受的碰撞能量最终转化为2部分:(1) 转化为被撞车辆的系统动能;(2) 转化为系统内能,包括车辆自身吸收的能量和乘员吸收的能量。其中乘员吸收的能量是造成乘员伤害的根本原因,这些能量的传递通过车身与乘员之间的碰撞实现。在碰撞事故中乘员受伤害的程度直接取决于乘员与车身侧面零部件之间复杂的相互接触过程,一般称之为二次碰撞。 交通事故统计数据表明,在侧面碰撞中导致乘员死亡和身体严重操作的主要部位依次是头部、胸部、脊椎、腹部和骨盆。通过对碰撞后车辆结构损坏模式和乘员操作状况的分析,可以发现造成上述部位损伤的主要原因有: (1) 车辆受到撞击后,侧面结构变形严重造成侵入量过大,致使乘员失去了必要的生存空间,即挤压造成的伤害; (2) 乘员在二次碰撞过程中与车辆侧面零部件发生强烈接触造成的伤害。 二次碰撞中引起乘员伤害的直接接触,主要发生在乘员和内饰零部件之间,而乘员受伤害的程度主要由接触速度、接触刚度和接触位置所决定。
宝马在撞击马2的瞬间,马2即解体,巨大能量导致车上两人飞出车外,具体死亡原因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
我想说的是,假如两车换一下角色,结果也差不多。假设宝马拐弯,其动能为:68890焦耳,马2直行,其动能为:1815000焦耳。马2是宝马的26倍。如此巨大的能量,从侧面瞬时释放出来,宝马即便不解体,车上人员也不会乐观。
这个时候写这样的文章,有人会说你冷血,对逝者不敬。其实我恰恰是想表达对生命的尊重。生命很脆弱,对谁都是一次,与金钱无关,更与国别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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