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westin01 (呵呵), 信区: Divorce
标 题: 女方这样算过分吗?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May 17 21:20:20 2015), 站内

夫妻双方过不下去了,小孩2周岁,女方带着。我提出协议分手,我们婚后经济独立,没
有房产纠纷问题,主要在小孩将来的抚养上。我提出尊重孩子母亲意见,如果她抚养我出
抚养费,工资的20%到30%,大概2k左右,我们在上海;如果我抚养,我说不用她出抚
养费。结果,她提出孩子她养,让我还要出孩子教育费和医疗费,一月1万,她收入比我
高,大概一年15w到20w。妈的,我觉得自己已经很为对方考虑了,孩子抚养上不跟她
争,婚后共同买的车我出的钱大概5w都不要了,她以前和我共同买的东西,她出的有个
几万吧,她都记着帐,她问我要,我说没问题。现在她就耗在问我多要钱,说是为孩子考
虑,我说有困难你可以不带孩子。哎,现在她坚持让我多出抚养费,协议不成是不是只能
上法院了?如果上法院的话,抚养费怎么个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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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westin01 于 May 17 21:23:09 2015 修改本文·[FROM: 182.18.74.*]
※ 来源:·水木社区http://newsmth.net·[FROM:182.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