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nh2011 (lnh2011), 信区: OurEstate
标 题: 历时一年半,562天,终于强制执行过户。。。(更新1)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Jun 14 00:22:11 2014), 站内
从一开始就想,过户这天要发帖纪念一下,为记录、为分享、也为警示提醒后人,可是真没想到战线拖的如此之长;一直以为,到过户这天,会有太多感慨,可能是拖得有些疲了,没有想象中的惊喜。此刻只想起那句话:都是一种经历。
先写摘要,细节慢慢补充
1. 给钱后业主消失了
592天前,通过某\"家\"中介,与单身业主签约,二手房,央产未上市(声称正在办理),有租约。时值房价快速上升期,卖方市场 ,无奈接受业主不走资金监管先付1/3房款要求,但要求先网签。业主收钱后关机无法联系。。。
2. 房子被出租了
一个月后,业主突然出现,谎称因客观原因未办完上市,要求赦免违约责任,未答应。之后业主继续消失至今。。。后发现,业主出现当天,与我们见面后,将房子续租给租赁代理一年,且房屋产权单位回复:业主从未申请办理过央产上市。。。。。更奇葩的是,情急之下到业主单位找人(稍有名气的事业单位),单位告知,由于房主近期旷工,即将接触劳动合同
3. 报案未果
派出所以业主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为由,暂未受理诈骗立案。。。
4. 起诉:揪心的财产线索
有朋友分析,如果公安立案却一直找不到人,钱和房子问题得不到解决。2013年春节前一天到法院起诉立案,那天冬天的冷记忆犹新。
咨询律师,两个方向,一是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二是解约赔钱。由于涉及央产上市,强制过户有不确定性,法院有可能不支持;解约赔钱的话,保全对方可执行的财产是关键(未上市央产无法拍卖)。因此,保全对方财产成为保住我们首付款的关键。但,不幸的是,时值“房叔房嫂”事件,以人查房成为敏感大忌,百般努力未果(此处略去一千字),就在放弃之余,从签约时房主提交材料中一个线索,找到对方另一套房产地址。
5. 保全担保:谁有没有抵押的房子?谁愿意为你担保?
法律规定:为防止被保全人的利益,申请方必须以等值的财产作为担保,而且担保物必须是没有权利瑕疵的。简单说,要保全对方房产,需要一套没有抵押的房子抵押给法院作为担保。无奈身边几乎没人有全款的房子。。。。碰巧有全款买房的,大多顾虑风险(这个我十分理解,虽然作为当事人我明白这种担保几乎没有风险,但对于非当事人,要将房本押到法院去,本能反应是不愿冒险)。略过千字难书的煎熬、忧虑时期后,柳岸花明,一好友用自己的房本为我们做了担保,感动,感谢!
6. 漫长的等待,被告无法联系,公告送达程序。
按《民诉法》,被告无法联系时,采用周期为两个月的公告送达程序。由于我们开了两次庭,每次送达传票都得等两个多月(判决也需要公告送达),等待中,便从一个冬天熬到了另一个冬天。。。
7.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判决
虽然我们一直做好了判解约赔偿的准备,但审理法官很尽责,在充分调查了央产上市的可能性后(此处略去2千字协调相关单位回复法院调查过程),作出了继续履行合同,过户腾房,并赔偿违约金(按日计算)的判决。拿到判决的那天,初冬,雾霾不大,有阳光。
本以为战斗看到曙光,不知新的征程刚刚开始。。。。。。
8. 看似顺利的强制执行
又是一年春节,与去年不同,今年节后,我们去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等待一个月后,执行法官通知我们一次性向法院缴纳购房尾款(老破小,总价不算高,但原来准备尾款商贷)。全力东拼西凑(此处略过两千字)终于交齐,后拿到给房管局的《协执》。
但办理央产上市时,相关的几个单位均要求法院提供专门的《协执》,与法院沟通后得到反馈:没有根据和先例,无法出具《协执》,各方均不妥协,执行陷入僵局,钱(更多的钱)房两空的情况让人感到绝望和无奈,特别要是以个人的身份和名义协调机关、企业和强制力机关,很难,此处略去5千字、3个月。结果?在无数次的奔走,无数次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后,柳暗花明,总算争取到相关单位开绿灯,但其中艰辛,难以言表。
9. 意外的超标款
办理上市过程中,发现房主前夫名下有房,二人面积超标,需补交大5位数超标款后才能办上市,由于判决里没有涉及,执行法官表示无法从我缴纳的尾款中扣除,需我垫付,事后再通过诉讼追缴。无奈,继续掏钱。。。。
10. 没完没了:不一致的房屋档案
我一直以为超标款是唐僧取经回来路上碰到的那只渡河里的乌龟,没想到那只是第一只,后面还有很多只。。。继续办理上市时,发现这套房子的3份档案(央产房独有,房改档案)信息不一致,要求我协调相关三个单位修改完善档案(奇葩的是还去了其前夫单位。。。),于是,再次是个人对多个单位:各种沟通,各种写材料、各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各种绝望、担心、和忧虑(此处略去5千字),一趟又一趟的奔波,一晃眼,一个多月又过去了。。。
11. 过户,阶段性成果
562天后,最后一个档案单位通知档案已完善,飞奔至央产办,顺利办完上市,立马赶到登记中心,市场的萧条直接反映在登记中心的热闹程度上,没怎么排队,2个小时后,顺利过户领证。特意掰着手酸了算了一下,一年半,18个月,562天,奔走各种机关、企业、法院、房管局、央产办60次+。。。。。。
经验和教训:
大多数人感觉我们疏忽大意了,其实我们已经很小心谨慎,毕竟买房动用的是两个家庭的资源。举个例子,签约前通过朋友核实过业主身份证和单位的真实性,哪知房主工作也不要了。。。签约当天我们请了律师去把关(按小时收费),不想合同防君子不防小人。不走资金监管实在是卖方市场的强势,当时很多换房的案例都如此,唯一大意的是没有亲自去核实房主所谓“正在办理上市。。。”几点经验:
1、慎重考虑未上市央产房,央产房的产权很特殊,有的不能上市,能上市的需要处理超标费用,并且核查夫妻双方的住房档案。简单说,别碰未上市的央产房,我们所有的难点都来源于央产上市:找别的房子做保全、强制执行遇法律空白、超标款、协调住房档案。。。。。。如果是商品房,那我们的问题要少很多。
2、合同防君子不防小人,业主靠谱很重要。至于如何鉴别靠谱与否,没有标准,但我的经验是,第一感觉很重要,回想起来,业主给我们的第一感觉不好,奇怪,难沟通。涉及隐私,不多介绍。但尽量多了解对方的信息,有助于综合判断
3、二手房交易,如果一方未履约,另一方违约且主张解除合同,守约方是可以要求法院判定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的。简单说,签了合同,只要你守约,对方不能说赔点钱就不卖(买)的,这点可能很多人之前没有意识。
4、尽量了解交易方信息。二手房交易相对复杂,多了解对方信息,有助于综合
未完待续。。。
--
※ 修改:·lnh2011 于 Jun 14 10:48:43 2014 修改本文·[FROM: 111.206.8.*]
※ 来源:·水木社区http://www.newsmth.net·[FROM:111.206.8.*]
标 题: 历时一年半,562天,终于强制执行过户。。。(更新1)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Jun 14 00:22:11 2014), 站内
从一开始就想,过户这天要发帖纪念一下,为记录、为分享、也为警示提醒后人,可是真没想到战线拖的如此之长;一直以为,到过户这天,会有太多感慨,可能是拖得有些疲了,没有想象中的惊喜。此刻只想起那句话:都是一种经历。
先写摘要,细节慢慢补充
1. 给钱后业主消失了
592天前,通过某\"家\"中介,与单身业主签约,二手房,央产未上市(声称正在办理),有租约。时值房价快速上升期,卖方市场 ,无奈接受业主不走资金监管先付1/3房款要求,但要求先网签。业主收钱后关机无法联系。。。
2. 房子被出租了
一个月后,业主突然出现,谎称因客观原因未办完上市,要求赦免违约责任,未答应。之后业主继续消失至今。。。后发现,业主出现当天,与我们见面后,将房子续租给租赁代理一年,且房屋产权单位回复:业主从未申请办理过央产上市。。。。。更奇葩的是,情急之下到业主单位找人(稍有名气的事业单位),单位告知,由于房主近期旷工,即将接触劳动合同
3. 报案未果
派出所以业主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为由,暂未受理诈骗立案。。。
4. 起诉:揪心的财产线索
有朋友分析,如果公安立案却一直找不到人,钱和房子问题得不到解决。2013年春节前一天到法院起诉立案,那天冬天的冷记忆犹新。
咨询律师,两个方向,一是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二是解约赔钱。由于涉及央产上市,强制过户有不确定性,法院有可能不支持;解约赔钱的话,保全对方可执行的财产是关键(未上市央产无法拍卖)。因此,保全对方财产成为保住我们首付款的关键。但,不幸的是,时值“房叔房嫂”事件,以人查房成为敏感大忌,百般努力未果(此处略去一千字),就在放弃之余,从签约时房主提交材料中一个线索,找到对方另一套房产地址。
5. 保全担保:谁有没有抵押的房子?谁愿意为你担保?
法律规定:为防止被保全人的利益,申请方必须以等值的财产作为担保,而且担保物必须是没有权利瑕疵的。简单说,要保全对方房产,需要一套没有抵押的房子抵押给法院作为担保。无奈身边几乎没人有全款的房子。。。。碰巧有全款买房的,大多顾虑风险(这个我十分理解,虽然作为当事人我明白这种担保几乎没有风险,但对于非当事人,要将房本押到法院去,本能反应是不愿冒险)。略过千字难书的煎熬、忧虑时期后,柳岸花明,一好友用自己的房本为我们做了担保,感动,感谢!
6. 漫长的等待,被告无法联系,公告送达程序。
按《民诉法》,被告无法联系时,采用周期为两个月的公告送达程序。由于我们开了两次庭,每次送达传票都得等两个多月(判决也需要公告送达),等待中,便从一个冬天熬到了另一个冬天。。。
7.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判决
虽然我们一直做好了判解约赔偿的准备,但审理法官很尽责,在充分调查了央产上市的可能性后(此处略去2千字协调相关单位回复法院调查过程),作出了继续履行合同,过户腾房,并赔偿违约金(按日计算)的判决。拿到判决的那天,初冬,雾霾不大,有阳光。
本以为战斗看到曙光,不知新的征程刚刚开始。。。。。。
8. 看似顺利的强制执行
又是一年春节,与去年不同,今年节后,我们去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等待一个月后,执行法官通知我们一次性向法院缴纳购房尾款(老破小,总价不算高,但原来准备尾款商贷)。全力东拼西凑(此处略过两千字)终于交齐,后拿到给房管局的《协执》。
但办理央产上市时,相关的几个单位均要求法院提供专门的《协执》,与法院沟通后得到反馈:没有根据和先例,无法出具《协执》,各方均不妥协,执行陷入僵局,钱(更多的钱)房两空的情况让人感到绝望和无奈,特别要是以个人的身份和名义协调机关、企业和强制力机关,很难,此处略去5千字、3个月。结果?在无数次的奔走,无数次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后,柳暗花明,总算争取到相关单位开绿灯,但其中艰辛,难以言表。
9. 意外的超标款
办理上市过程中,发现房主前夫名下有房,二人面积超标,需补交大5位数超标款后才能办上市,由于判决里没有涉及,执行法官表示无法从我缴纳的尾款中扣除,需我垫付,事后再通过诉讼追缴。无奈,继续掏钱。。。。
10. 没完没了:不一致的房屋档案
我一直以为超标款是唐僧取经回来路上碰到的那只渡河里的乌龟,没想到那只是第一只,后面还有很多只。。。继续办理上市时,发现这套房子的3份档案(央产房独有,房改档案)信息不一致,要求我协调相关三个单位修改完善档案(奇葩的是还去了其前夫单位。。。),于是,再次是个人对多个单位:各种沟通,各种写材料、各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各种绝望、担心、和忧虑(此处略去5千字),一趟又一趟的奔波,一晃眼,一个多月又过去了。。。
11. 过户,阶段性成果
562天后,最后一个档案单位通知档案已完善,飞奔至央产办,顺利办完上市,立马赶到登记中心,市场的萧条直接反映在登记中心的热闹程度上,没怎么排队,2个小时后,顺利过户领证。特意掰着手酸了算了一下,一年半,18个月,562天,奔走各种机关、企业、法院、房管局、央产办60次+。。。。。。
经验和教训:
大多数人感觉我们疏忽大意了,其实我们已经很小心谨慎,毕竟买房动用的是两个家庭的资源。举个例子,签约前通过朋友核实过业主身份证和单位的真实性,哪知房主工作也不要了。。。签约当天我们请了律师去把关(按小时收费),不想合同防君子不防小人。不走资金监管实在是卖方市场的强势,当时很多换房的案例都如此,唯一大意的是没有亲自去核实房主所谓“正在办理上市。。。”几点经验:
1、慎重考虑未上市央产房,央产房的产权很特殊,有的不能上市,能上市的需要处理超标费用,并且核查夫妻双方的住房档案。简单说,别碰未上市的央产房,我们所有的难点都来源于央产上市:找别的房子做保全、强制执行遇法律空白、超标款、协调住房档案。。。。。。如果是商品房,那我们的问题要少很多。
2、合同防君子不防小人,业主靠谱很重要。至于如何鉴别靠谱与否,没有标准,但我的经验是,第一感觉很重要,回想起来,业主给我们的第一感觉不好,奇怪,难沟通。涉及隐私,不多介绍。但尽量多了解对方的信息,有助于综合判断
3、二手房交易,如果一方未履约,另一方违约且主张解除合同,守约方是可以要求法院判定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的。简单说,签了合同,只要你守约,对方不能说赔点钱就不卖(买)的,这点可能很多人之前没有意识。
4、尽量了解交易方信息。二手房交易相对复杂,多了解对方信息,有助于综合
未完待续。。。
--
※ 修改:·lnh2011 于 Jun 14 10:48:43 2014 修改本文·[FROM: 111.206.8.*]
※ 来源:·水木社区http://www.newsmth.net·[FROM:111.206.8.*]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